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Day 2 of 16 劍橋 (追蹤篇)

昨天早上,上傳四張照片,攪了一個小時都未能成功。今晚再上傳相同的四張照片,成功喇!


但時再將照片每兩張一次的放在blog內。做了三次都只能看到一張照片。看來我真的要放棄在此繼續寫追蹤篇了。

我會改在Blogspot繼續寫我的追蹤篇。

這是1733的新網址啊 http://luk1733.blogspot.hk/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英國時間

01:00,開始派飲料。

02:15,開始派晚餐。









 

團友的飛機晚餐─牛肉薯菜






1733的飛機晚餐─甜醱雞飯

04:00,開始派早餐





1733的飛機早餐─炒米粉





團友的飛機早餐─腸仔炒蛋


05:13,降落英國倫敦希斯羅國際機場。

05:20,航機到達登機橋。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Day 1 of 16

2013年10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天晴

今天會乘搭英航BA28前往英國,航班的預計起飛時間是在晚上11:45分。飛行時間預計是12個小時又55分鐘。1733是第一次搭乘這麼晚的航班,又因為已經有十多年未有搭過這樣長的飛航行程,所以在出發前1733有點擔心雙腳會腫脹得不可以想像及腰骨會痛。

我們已在昨晚在英航的網頁上成功辦了網上Check-in及選擇座位。大家如果有機會搭乘英航的話而又想早於起飛前24個小時選擇座位辦Check-in的話,就要每人付額外的費用,大約是港幣351港元。

1733沒有選擇這一項收錢的服務,我只是選擇起飛前24個小時的免費服務。


我們在21:30便到達第一航廈英航Check-in櫃台。因為英航原來會嚴格執行每件寄艙行李的重量為23Kg。而我們的兩件行李重量為26Kg及18Kg。所以我們必須要把超重的行李取出,將超重的一個行李喼內的衣物取出放在較輕的行李喼內。

最終都過關了。

跟著便走到第十七號登機閘等。




17號登機閘


我們在11:00便可以開始登機。

11:43航機開始被主`推離17號登機橋。

12:03

今天yahoo blog不能上傳照片,如果再這樣下去,我相信1733要跑到新屋那一處寫了。

昨天不能上載照片,今天又可以了,不過速度就很慢。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整裝待發


今天是2013年10月1日國慶,還好今天不用上班。所以襯這一天把行李執拾妥當。真的不簡單,兩個人,用了兩個27吋喼。沒辦法,替換的衣物會比較多,原因是旅遊的日子稍為長一點及擔心在英國遇上大風及寒冷。




英鎊

希望夠用啦!



3 Sim Card

團友的同事剛在英國旅遊回港,這Sim Card面值10鎊,同事只用了1鎊左右。



成人London Pass + 成人Travel Card 兩套 







































   兩人   每人



3 days Adult London Pass  
177.20
  88.60
Delivery cost    2.95     1.48
3
days Adult Travel Card
15.40     7.70
Total   195.55   97.78  英鎊 
2,406.341,203.17 港元 




Oyster Card 兩張


這兩張Oyster Card是團友的同事借給我們用,用途就跟香港的八達通相似。在搭乘交通工具時會有折扣優惠。


因為英航的網上check-in及選擇座位的許可時限設在出發前24小時,所以今晚要晚一點才可以睡啊!


明晚會在機場辦妥登機及托運行李後便在機場內吃晚餐,希望在13個小時的飛行航程內可以睡得甜甜的。


英格蘭,我就快來了!

剛剛在英航網頁辦妥Check-in及座位選擇。我們選擇的座位是33A及33B。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超速罰單 (2)

今天收到台灣格上租車的電郵,原來1733超速24公里。限制時速為60公里,而1733把車子開到84公里了。

罰款台幣1,800元(港幣486元)

1733向格上租車確認了這罰單是自己,並授權對方在我的信用卡收取有關的罰款。

台灣格上桃園租車站再給1733電郵並說如在上一次的電郵內容對1733有冒犯的話請諒。

1733不是一個小氣的人,我只是希望得到有關的資料以便給對方確認及授權繳款而已。

所以1733仍會繼續找格上租車幫忙。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超速罰單(1)

2013年9月7日星期六,15:15收到一封由台灣格上租車給1733的電郵。

電郵內容大約是告知1733在2013年6月19日至26日期間,在台(9)線近366.5公里處,因為1733駕駛租用的 Camry 2.0,車牌號碼 RAA 5103 超速的關係,被警察影了快相。罰單的金額是台幣1,800元約港幣486元。


格上租車要我在那天晚上9時前回覆,因為格上租車將安排在那天在我的 Visa 咭過數。


因為格上租車只提供1733租車時所簽下的合約影印本而並沒有把有關的超速的照片紀錄給確認,所以1733即時以電郵要求對方提供証明才可以確認及授權從1733的 Visa 咭繳付有關的費用。
 

格上租車很快便回覆1733,說因為總公司這兩天是假期,他會在2013年9月9日星期一再跟1733聯絡。


看來這一次自駕遊又要加上額外的開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