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7日星期日【第九天】陽光充沛、天氣炎熱
更新日期及時間:2010年4月27日16:30
原訂行程:石牛溪農場 → 屏東石牛溪 → 高雄Blog聚 → 桃園機場 → 香港
實際行程:石牛溪農場 → 東港漁港 → 高雄Blog聚 → 桃園機場 → 香港
石牛溪農場的晨曦
雖然昨天睡得很晚,但睡得很香。今天早上,外面的鳥兒們已經急不及待地鬥唱了。今次整個行程,可以說是我到台灣旅遊中,看到日出、日落的次數最多的一次。很滿足啊!
4419PP也就在小木屋前睡了一個晚上 四周環境清淨,當然鳥嗚例外。 小木屋外面的一大片草地 這麼早,天已經是這樣的藍了。 2007年我曾住過的木屋已拆卸及重建,但已不再是木屋了。 不知道改建後的石牛溪農場新貌是怎麼樣的呢? 這一面招牌沒有改變 我也希望能把招牌保存下來,將來成為百年老店的硬招牌。 這一條通道也沒有改變 這就是我們住的小木屋 我估計這些小木屋也會被改建的。 也有不少的客人 我們原定是在6月6日星期五入住的,但在網上總是訂不到房間,用電郵跟石牛溪聯絡,對方又沒有回覆。最後得到臨兵格鬥的幫忙致電到石牛溪,才得知6月6日因為有客人已把整個石牛溪包了下來,所以我們便改在6月7日入住。 裁種在小木屋的另一種類雞蛋花 天仁菊 得到blog友Tracy的提示,原來這美麗的花朵名叫天仁菊,也是澎湖縣的縣花,謝謝你呀Tracy。 Duranta erecta Lass 蕾絲假連翹 蕾絲金露花 得到blog友Mavis薇的提示,原來這花朵名叫蕾絲金露花,謝謝你呀Mavis薇。
雞蛋花
新鮮、營養早餐
早餐是在07:00左右有專人送到門口的,味道一點兒也沒有改變,仍是超正的。我們仍是在小木屋的戶外野餐桌上用早餐。
雖然今天沒有很多的行程,但因為由墾丁開車上台北桃園國際機場也有相當遠的路程,所以我們在吃罷早餐後,在07:40便開車離開石牛溪農場。出發前往高雄blog聚。
今天路上的車不多,原因有可能是遊人一般不會這麼早便離開墾丁。因為路況很好,天色晴朗,開車的人心情也特別的好。我估計由墾丁開車到高雄blog聚的地方約需兩個小時左右,到達高雄的時候,離我們約定的時間尚早。因此我提議不如先到東港漁港,看看有沒有機會看到鮪魚或旗魚等大型魚類。
我的提議即時得到各團友的和議。於是go!go !go!出發去東港啦!
我們在07:40開車墾丁,在估計內我們在09:00便到達東港漁會。進入漁港,先繳交停車費台幣50元(港幣12元)。
在東港,漁市場有四個,第一個即是我們今天來到的這一個,位於東港漁市場內,是東港最主要的鮪魚、旗魚的大型魚類批發市場。來此購買的人我估計多是海鮮食店、魚販等商人。
第二個也在東港漁市場內,這裏是經營小型魚、蝦及貝類。但營業時間為03:00至07:00。
第三個是華僑市場,位於東港漁市場外,渡輪碼頭旁。市場內除了有充足的各種魚類售賣外,也有其他的產品可供選擇。這兒的營業時間約為14:00至19:00,但人潮高峰期會在15:00以後。
最後的一個是菜堂橋市場,這漁市場就不在東港漁市場附近啦!
這些是鮪魚還是旗魚呢?
這裏就是大型魚類批發市及拍賣場,提供鮪魚、旗魚及近海魚貨等過磅、拍賣、交易之用。
大家看看,這條魚有多大啊!
為什麼不是新鮮魚,而是每條魚也是給急凍了的?
又為什麼所有的魚也沒有頭、尾及鰭呢?
漁市場內繁忙的交通
就是從這些漁船上把急凍了的魚卸下來的
如果台灣旅遊局能把這兒攪得整潔一點,就像日本的漁市場那樣,將這裏打造成一個旅遊熱點,可創造就業,更增強台灣的本土經濟。
原來這些魚兒在捕捉上船後,船員會即時把魚的鰓、鰓蓋、鰭、內臟去除及放血,然後放入攝氏零下50度,以超低溫急凍後包冰貯藏。所以站在魚的附近,也感到有一點涼意呀!
我們大約在東港漁港逗留了約30分鐘便離開,在前往blog聚。
屏東縣東港鎮
有關這一天的blog聚也不在此寫了,大家有興趣的話請移玉手,按到下面的連結看吧!↓
在短暫的聚會吹水後,我們便要踏上三百多公里的路程上,往台北桃園駛去。在交還車給格上後,格上的職員一如過往,把送到機場。
桃園國際機場C7候機室
我在候機室遇上一個朋友,知道他們也是跟我搭乘同一班機。我問他的機票價格時,才知道他需要比我付出較多的價錢。
我們就是搭乘這B737-300ER回港啦
座位興座位之間的空間很大
上機後,發現他們的座位是在機尾的部份,而我們又是安排在機頭的位置。
菁英艙
回港後上長榮航空(EVA)網頁,才知道我們所訂的機票是介乎商務位與經營位的機艙,但機票的價錢還要比較經營位便宜?
機外夕陽
今次的旅程,在不同的地方、位置已欣賞過黃色的美景,想不到在回程時,也可以在天空中,在更高的位置也有此機會。
18:30仍在台灣的天空欣賞黃昏,20:31已在香港的巴士上。
這是這一次旅程的最後一張超速罰單
罰單的內容是這樣的:
2009年6月7日15:10在國道3號,近162.1Km北向,限速110Km,經雷達測定行速為134Km,超速24Km。
罰款台幣3,500元(港幣839元)
第一張罰單罰款台幣1,800元(港幣431元), 第二張罰單罰款台幣1,600元(港幣384元), 第三張罰單罰款台幣3,500元(港幣839元), 共罰了款台幣6,900元(港幣1,654元)。 行程中第四次入汽油,台幣500元(港幣120元) 總汽油消費:台幣4,753元(港幣1,440元) [今天 4419PP走了450Km,共走了1,766Km]